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项目出租最新出租消息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B-1项目出租
项目名称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B-1项目出租
出租方名称: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
挂牌价格 :2800000 元/年
出租面积 :1531.98平方米
租赁期:5年
房屋出租用途:日常办公;餐饮经营;商超商铺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项目出租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2800000 元/年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531.98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签订合同日为准
免租期:1个月15日
租金调整方式:第 4 年 涨幅 5.00 % 第 5 年 涨幅 5.00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每3月支付一次,押金为2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餐饮经营;商超商铺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室,其设计方案(包括规模、范围、公益、用料等)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投资由承租方自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挂牌期满后,如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确认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租赁期内,承租单位内涉及的水、电、气、热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等工作,承担相关费用;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承租方随意改变承租用途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项目现状,并同意以公示的拟出租面积进行租赁,不得任何异议或要求作出调整;
5、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将本项目分租、转租、改变实际承租人;
6、承租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付租金、押金等;7、成功承租标的后,同意向北交所交纳年平均租金5%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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